他将那一群小混混全部抓到了警局,将他们的家长都喊了过来批评教育。
那群家长还想倒打一耙,将过错按在盛星南的头上。
但是刑警护着他,替他讨回了公道。
破天荒地,那天盛星南对他说了一声谢谢,决定不再讨厌他。
然而,当一周后刑警拿着收养手续在他面前显摆时,盛星南决定收回自己不再讨厌他的决定。
他习惯了孤独,从小到大没有享受过任何亲情,也自然不会渴望亲情,甚至害怕自己的生命之中多出一段羁绊。
刑警无视了他的抗拒,将他带回了属于他的,称之为家的地方。
一个老破小安置房,但是五脏俱全。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在出租屋的那三年是盛星南最幸福开心的三年。
他对家这个词有了具象的定义。
可是最后他也失去了他的家。
刑警毫无预兆地在执勤的途中昏迷,送去医院检查出了癌症晚期。
刑警当即决定不治了,带着盛星南就要回家。
他是一个固执的人,做出的决定没有人能够改变,正如当初收养盛星南。
他不想浪费治病的钱,想把钱和房子都留给盛星南,但被他拒绝。
那是盛星南第一次在他面前剖析自己,求他乖乖去医院治病。
庆幸的是,他说服了刑警。
他又重新回到了医院治疗,警局提供了一部分的医疗费,盛星南休了学,一个人做三份兼职赚钱治病。
但钱也远远不够。
后来刑警病发危在旦夕,盛星南决定将房子卖掉,用卖房的钱去治病。
房子没了可以再买,只要人还在,家就在。
可是,他当时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权利卖掉房子。
而刑警有一个哥哥,他哄骗着盛星南将房产证交了出来,房子卖掉后拿着钱带着一家老小消失了。
盛星南发现的时候,医院也传来了消息。
刑警死了。
他的家没了。
后来的盛星南也消失在了那个小镇,没有再回去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