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奕一下子都没反应过来。
因为邹凯说的两件事,好像风马牛不相及啊。
但很快,邹凯就说出了答案,也解释了两件事之间的关联。
原来,邹凯上高中的时候,谈了一个女朋友。
这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班同学。
他被人堵在女生寝室的那天晚上,其实是偷偷跑去女生寝室,跟女朋友约会去了。
毕竟那个年纪的少男少女,偷尝过禁果之后又哪里忍得住。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幽会,但却是被人发现,东窗事发的那次。
邹凯被抓后,为了保护女朋友,不让她暴露,最终选择不说出真相。
然后老师就从他口袋里,找到了一条女生的内裤。
而这条内裤恰巧是他和女朋友在偷情时,从女朋友身上脱下来,然后为了好玩而塞兜里的。
结果,这条内裤就成了他道德败坏的铁证!当然了,肯定最终不会有人出来认领这条内裤。
不过并不影响学校处理他。
于是最终的结果就是周奕他们了解到的,邹凯因为潜入女生宿舍偷女性内衣,被学校开除。
其实真相是,邹凯牺牲了自己,保护了女朋友。
但这么做的后果,就是直接身败名裂。
在家,亲妈和继父指责他。
在外,更是被人当做笑柄。
毕竟他「干的事」,太丢人了。
他心中苦闷,却又无处宣泄,恰巧冯金贵为了当初他上高中走后门的两千块而耿耿于怀。
于是就把所有的怒火,全都宣泄到了冯金贵身上,才会有邻居说的三天两头的争吵。
这些都是事实,现在的邹凯也不否认。
至于他九岁那年,冯金贵给他喂药这事儿,他大概记得,但和罗英一样,都只是记得有这件事而已,具体背后的隐情,他并不知道。起码他口头上没有承认,即便周奕做了提示,他也没往那个方向去想。
毕竟当年他才九岁,而且正常人谁会往那方向去想。
所以应该并不存在陆正峰说的那种情况,毕竟绝大多数人看电影,也只是为了看电影,图个乐。
正儿八经把电影里的东西当知识研究的,要么是警察,要么就是罪犯。
起码有不少罪犯,就是靠看犯罪类题材的影视剧,自学成才的。
案发当天,他和冯金贵起了严重的冲突,罗英怕后面冯金贵回来后两人还会再吵,所以给了他点钱,让他去镇上找他爸邹仁义,先过一晚再说。
但他并没有立刻就去,而是拿著钱,去了镇上的中学。
去找他女朋友了。
他本来是想带女朋友去小旅馆过夜的,毕竟他们很长时间没见了,他也一直囊中羞涩。
结果却得知,女友现在不住校了,而是她妈在镇上租了房子陪读,所以没法儿夜不归宿。
邹凯无奈,只能把女朋友送回去。
而且怕被她妈或者熟人撞见,只能在街口就分开了。临走时,他还把自己身上的钱都给了女朋友。
然后才去了他爹那里。
他所谓的说谎,其实就是指自己隐瞒了当时的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