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处山势陡,哪处有溪流,哪片林子密,他心里都有了数。
看到溪流的时候,他决定以后没事,上这边挖个坑,看能不能弄一个池塘养养鱼。
他还顺手在路边摘了几把野果。
他挑了些能吃的,塞进嘴里嚼了嚼,权当解个闷。
这地方,越看越叫他满意。
背靠大山,面朝深谷,进出就一条羊肠小道,外人轻易摸不上来。
要不是小周带他来过一次,他自个儿都未必找得着这地方。真有个风吹草动,往林子里一钻,谁也找不着。
安全,清静,还自在。
走着走着,他开始琢磨下一本写什么了?
其实,他早就想好了大概的思路。
他的思路有两个。
一本,叫《大刀》。
一本,叫《东方》。
这两本,依旧都是红色小说。
《大刀记》,写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
但它不写大人物,不写正规军的大战役,它聚焦的是底层民众的武装斗争,那些拿起大刀、红缨枪的农民、铁匠、猎户,怎么在鬼子的铁蹄下,一步一步地组织起来,跟敌人拼命。
写这本书,他是动了真感情的。
他上辈子,读过一部同名的长篇,写的就是冀鲁豫一带的农民,从被压迫、被欺凌,到忍无可忍,抄起家伙反抗的故事。
那些个庄稼汉,平时老实巴交,见了官都绕着走,可鬼子来了,烧杀抢掠,逼得他们没了活路,这才一个个红了眼,拿起祖传的大刀,跟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书里有个人物,他至今记得。一个叫梁永生的年轻铁匠,父亲被鬼子用刺刀挑了,未婚妻被糟蹋了,他一个老实巴交的手艺人,硬是被逼成了杀鬼子的好汉。
这种故事,最接地气,也最能打动人心。老百姓爱看,上头也认可。
《东方》,写的是抗美援朝战争。那是一场立国之战,志愿军跨过鸭绿江,跟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死磕,打出了我们的脊梁。
这本书,格局更大。从鸭绿江边,到上甘岭,到长津湖,写的是百万志愿军将士,在冰天雪地里,用血肉之躯,去扛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
上辈子,他读那部《东方》,读到长津湖那一战,读到那些穿着单衣、在零下几十度的冰天雪地里,被冻成"冰雕连"仍握着枪不肯倒下的战士,眼泪就止不住。
那是一个民族在最苦最难的时候,硬生生挺起来的脊梁。
这样的书,他得写。而且得写好。
这两本书,都不是短篇。
《大刀记》,一百二十万字。
《东方》,七十五万字。
加起来,快两百万字了。
闫解成站在山坡上,迎着山风,一想到这两个数字,就有点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