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当场致命的脏器粉碎或断头,撕裂伤和骨折都能在短时间里自己收口。
至于代价,无非是消耗更多的体力。
对比一下,如果被狗咬穿胳膊,他能长回来。
可要是上六层楼后塌下来,他就碎在那了,哪里还有修复的机会。
“让开,老子选B。”
前排一个光头汉子抢上前,抬手按在光幕下方的光团上。
第二个、第三个跟着涌上去,争先恐后地把手掌拍在B选项上。
十几秒,几十个人影在空气里扭曲、消散。
留在大路上的人还在犹豫,咽唾沫的声音此起彼伏。
都在权衡自己现在是不是急需吃这口饭。
陈默迈步上前。
他的衣服脏污破烂,领口全是灰土,看上去和周围那些饿得眼窝凹陷的流民没有区别。
走到光幕前,他把腰带紧了紧,把破棉袄的扣子一颗颗扣上。
他伸出手,按在选项A上。
身后几声惊呼卡在喉咙里。
“这家伙……疯了吧?”
“选A?
十平米的屋子,饿了七天的恶犬,进去连骨髓都得被那条死狗吸干净。”
陈默没回头。
白光收紧,把他吞了进去。
脚下一空。
冷、潮、血腥和腐臭一起涌进鼻子。
一间水泥小屋,四壁全是抓痕和暗褐色的污渍,屋顶挂着一盏摇晃的白炽灯。
正前方五米,一头体长超过一米半的黑毛恶犬站了起来。
肋骨一根根顶在皮外,两颗浑浊的眼珠盯着他,涎水从獠牙上一滴滴落在水泥地上。
它饿了七天。
看到活人的瞬间,恶犬喉咙里挤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当即做出了进攻姿态。
陈默没退。
十平米的房间,退无可退。
他沉下重心,身体微弓。
恶犬扑向他的那一刻,他侧身向右滑出半步,先躲开撕咬,再挥拳打向恶犬侧面。
半年时间,他已经有了不错的战斗经验,只是仍旧小觑了面前这条恶犬对饱餐一顿的渴望。
恶犬拼着被踹一脚,也要把脑袋扭过来张嘴咬在陈默的胳膊上!
利齿咬穿衣袖,楔进肉里,血瞬间就从袖口涌出来。
剧痛顺着手臂冲上脑门,但陈默已经习惯了。
只是叹气,序列九还是太弱了,身体机能不够强。
到最后还是只能以伤换伤。
陈默咬牙忍着剧痛,另一只手飞快地砸向恶犬的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