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
“抢别人的东西呢?”
囡囡想了想,认真回答:
“抢的可以。”
俞珩挑起眉:
“为什么偷的不行,抢的却可以?”
“偷是趁别人不在家,偷偷摸摸拿了就跑,那是没本事的人才干的。
有本事的人都是当面把要抢的人打一顿再抢。”
囡囡说得理直气壮,小胸脯还挺了挺,
“抢是凭真本事,打不过就认,打得过就拿,拿到手就是自己的。”
俞珩又问道:
“那要是你打不过人家呢?”
“打不过就跑呗!”她回答得理所当然,用一种“你是不是傻”的眼神看着他。
“被你抢的人很可怜怎么办?”
“弱者就该被抢。”
她歪着头,像是在回忆什么,
“以前有个比我大的乞丐抢我馒头,我没抢过他,那天我就饿着。
后来我专抢比我小的。”
俞珩沉默了。
这丫头的逻辑简单粗暴,但自有一套内在的闭环。
她不是不懂是非,只是在她那个原始又残酷的世界里被迫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生存法则。
道德礼教在她眼中是“老爷们”才讲究的东西,跟她一个每天要考虑下一顿去哪找的小乞丐没有任何关系。
想要把这丫头从歪路上拉回来,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事。
俞珩决定先换一个话题。
他从袖中取出一本《千字文》,搁在膝头,翻开第一页,上面是工工整整的墨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他指着“天地”两个字,对囡囡道:
“从今日起,每天教你认两个字。今日先认这两个——‘天地’。”
囡囡凑过来看了一眼,眉头便拧成了一个小疙瘩:
“认字有什么用?又不能吃。”
俞珩伸出手指,在她额头上轻轻一点:
“认了字,才知道什么道理是对的,什么道理是错的。
你不是说抢东西要看准了人再抢吗?认了字,你就能更好地看准人。”
囡囡捂着被点的额头,将信将疑地看着那两个字,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跟着念了一遍:
“天——地——”